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,自2026年1月1日起依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38条规定凡悬挂临时信息牌(含非本市籍)的电动两轮车禁止在南京市范围内道路上行驶。当前,路面上可见的牌照如下:
南京交警提醒仍持有“小蓝牌”车辆的市民应通过查询车辆合格证信息,根据车辆类型按规定登记上牌,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(正式、临时)汇总如下:
此外,全市还有280余家“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”可以代办本门店所售车辆的注册登记,张贴一下标识的门店就是登记服务点!如有电动自行车登记问题可拨打12123电话咨询。
南京夜生活论坛/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宁交轩
校对 盛媛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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